凤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20 12:23 来源:凤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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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告根据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的要求,本报告由凤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编制。全文包括六个部分: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报告事项。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1月1日至2022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以从凤阳县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板块(网址:https://www.fengyang.gov.cn/zwgk/index.html)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凤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地址:凤阳县新城区中都大道与西华路交叉路口,邮编:233100,电话:0550—6727075)。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度我局在上级主管部门和县政务公开办指导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围绕全县自然资源、规划和林业重点工作,及时、准确、规范的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

    2022年我局始终坚持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作为转变政府职能,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的重要举措。为使政务公开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我局着眼建立政务公开长效机制,成立了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组员的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同时根据人事调动情况适时调整,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进一步强化了全局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保障。全年主动公开信息793条。

    )依申请公开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人事变动,及时调整《凤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和《凤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领导小组。通过公开制度和领导小组建设,规范了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明确了办理责任。同时通过县政府政务公开平台,准确公开依申请公开申请渠道。2022年我局新收到依申请公开15件,转接上年度1件,全年办理依申请公开15件,结转下年度1件,未收到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政府信息管理

    为确保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全面、及时、准确、无差错,根据《凤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主动公开制度》及《凤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2年政务公开任务分解的通知》要求,明确了机关股室信息公开形式、公开责任、完成时限等,保了公开内容准确、全面。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2022年年末,为加快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据《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自然资源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的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了信息公开栏目和内容。

    )监督保障

    建立健全政务公开责任、审议、评议、反馈、备案、监督等六项制度,有效促进了我局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0

    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6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5

    0 

    0 

    0 

    0 

    0 

    1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8

     0

    0 

    0 

    0 

     0

    8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4

     0

    0 

    0 

    0 

     0

    4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5

    0 

    0 

    0 

     0

    0

    1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本机关信息公开工作在日常维护管理、政务公开方式、发布信息规范性等方面存在不足

    (二)改进情况。

    1.进一步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对照条例认真理清我局政务公开职责,查缺补漏。严格按照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自然资源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的通知》要求,更加及时、准确发布信息。

    2.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2023年要以提升工作能力,创新工作思路,规范公开内容,理顺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职责为导向,坚决落实政务公开各项要求,对照条例和公开标准,不断修改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促使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朝着规范化、制度化方向发展。

    3.丰富政务公开手段,规范信息发布内容。在深化完善和巩固提高上下功夫,积极探索政府信息公开方式积极营造良好政务信息公开的氛围,拓展信息公开手段,努力做到公开方式的灵活多样。强化业务能力,严把信息录入关,不犯低级错误,切实提升公开信息的规范化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管理办法>的通知》〔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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