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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1年度凤阳县残疾人就业扶贫基地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09-23 11:17 来源:凤阳县残联 作者:卢姗姗 阅读次数: 字体:【  

为进一步促进残疾人就业,帮扶残疾人发展生产,增收致富,根据《安徽省阳光助残就业扶贫基地及阳光大棚管理办法》(皖残联〔2017〕87号)和《滁州市扶持残疾人就业创业实施方案》(滁残联〔2019〕10号)精神,现将我县2021年度残疾人就业扶贫基地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残疾人就业扶贫基地是做好新时期农村残疾人工作的重要载体,是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建设残疾人就业扶贫基地要以促进残疾人就业和扶持贫困残疾人发展生产、增收致富为目的,以“重实效、可持续、上规模、广覆盖”为基本原则,充分发挥基地的引导、培训、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帮助农村残疾人过上幸福美好生活。

二、申报条件及标准

(一)合法经营的种植业、养殖业、农产品加工业或手工业、家庭副业。

(二)经营正常,经济效益和发展前景良好。

(三)经营项目和发展模式适合残疾人就业和从业。

(四)种植业和养殖业基地应达到一定规模。其中,种植业基地现有规模应不少于30亩种植耕地或20个种植大棚;养殖业基地现有规模应不少于30亩渔业水域、或10000只禽类、或200头畜类。

(五)基地安排残疾人就业在10人以上(其中当年新增安排不少于5人),或辐射带动残疾人家庭20户以上(其中当年新增带动不少于10户),且3年内每年按不低于30%递增。

(六)基地应与所扶持残疾人签订规范的扶持协议,内容真实有效。协议期限不少于一年。

(七)基地应定期为残疾职工或辐射带动的残疾人家庭提供技术指导、培训和实习服务,实现产、供、销等一条龙经营模式。

 (八)基地帮扶贫困残疾人脱贫效果显著,被扶持人、户脱贫率达到85%以上。

(九)基地现有安置、辐射带动残疾人和残疾人家庭的档案资料真实。

(十)基地新增扶持的农村贫困残疾人年收入超过1万元。

三、申报材料及程序

符合条件和标准的经济实体申报材料经镇残联初审后,于10月10日前,报县残联就业股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凤阳县残疾人就业扶贫基地申请表;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等经营证明材料;

(三)基地简介、规划、项目可行性报告;

(四)基地与县残联签订的扶贫协议;

(五)残疾人职工花名册及残疾人证复印件;

(六)基地扶持残疾人的有效证明材料,如:基地与残疾人签订的扶持协议书或劳动合同书复印件,工资单、培训残疾人职工的图片和记录等;

以上材料应装订成册报县残联,经验收合格后在县残联网站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拨付扶持资金。

联系人:卢姗姗  联系电话:0550-6720982

凤阳县残疾人联合会

2021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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