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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2023年中高考期间环境噪声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01 08:41 来源:凤阳县生态环境分局 作者:生态环境分局 阅读次数: 字体:【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会议”精神,确保我县今年的中、高考期间给全县考生营造一个宁静、和谐的生活、学习和考试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及凤阳县中、高考期间“禁噪”的有关规定,现就我县加强中、高考期间环境噪声监督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全省中、高考考试时间安排,我县自2023年6月1日—6月16日中、高考期间实行建筑施工限时作业。中午12时至下午14时、晚上20时至次日凌晨6时,禁止在居民区、学校、考生住宿地附近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建筑工地夜间运输、装卸建筑材料、渣土清运作业等。

二、6月7日—8日和6月14日—16日的白天,在考点周围500米范围内禁止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任何施工作业。

三、有关拆迁工地、工程装修、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维修)施工单位,要严格执行中高考期间噪声污染控制的有关要求,采取积极措施,防止噪声干扰考生。

四、禁噪期间,KTV等文化娱乐服务场所要确保场界噪声稳定达标排放。各商业门面要停止一切产生噪声的商业活动,禁止播放高音喇叭。

中、高考期间生态环境部门停止办理夜间施工审批手续,各建筑施工单位应加强噪声管理,提前安排好作业时间及工期,对违反《通知》规定的依法从严处理。

投诉电话:0550-12345

滁州市凤阳县生态环境分局
2023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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