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我委拟对张群妇科诊所核发诊所备案凭证,核准内容如下:
序号 |
医疗机构名称 |
负责人 |
所有制形式 |
机构类别 |
地址 |
床位 |
诊疗科目 |
经营性质 |
服务对象 |
1 |
张群妇科诊所 |
张群 |
私 有 |
诊所 |
凤阳县府城镇文华路中都南苑173号 |
2张 |
妇科 |
非营利性 |
社 会 |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对上述拟核准事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县卫健委反映。
联系电话:0550-2551303,政策法规与综合监督股。
凤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