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凤阳县社会组织的科学化管理,推进社会组织的规范化建设,依据《安徽省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民管字〔2012〕131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2023年,凤阳县民政局委托专业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各参评社会组织从内部治理、党的建设、发挥作用情况、遵章守规情况、诚信建设等方面进行评估,经凤阳县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审议,最终确定县级社会组织的评估等级:4A级社会组织2个,3A级社会组织3个。
现将评估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日期为2023年6月2日至2023年6月8日(公示期为7天)。社会组织对评估结果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凤阳县社会组织管理股反映,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550-6713672。
评估结果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一、4A级社会组织(2个)
1.凤阳县爱心公益协会
2.凤阳县嘉禾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二、3A级社会组织(3个)
1.凤阳县慈善协会
2.凤阳县春晖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3.凤阳县禾康社会工作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