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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警惕“年报诈骗”的提醒:这样的短信和电话别理睬!

发布时间:2024-03-28 15:06 来源:凤阳县市场监管局 阅读次数: 字体:【  

随着2023年度经营主体年报工作的启动,“年报骗子”也出动了!近日,多家经营主体反映,有不少个体工商户收到短信要求年报,短信中均提供网址链接。

各经营户,切勿相信!这是诈骗!

每年年报公示期,各类“年报”诈骗都会卷土重来。以下是“年报”诈骗的常见手段!

第一种:不法分子向经营户发送诈骗短信,诱导点击短信链接,登录自己制作的非法交易平台上进行诈骗。

第二种:不法分子冒充市场监管工作人员,通过电话等方式联系企业和个体户,声称自己是“市场监管局的第三方代理平台”“市场监管人员”“年报催报补报专员”等,以帮助补报年报为由索要几百至几千不等的费用。

第三种:不法分子通过加微信聊天,诱导进行年报补报,收取虚假的手续费用。

第四种:不法分子通过年报公示,诱骗经营者进行“身份认证”获取银行卡账号、身份证密码等重要隐私信息。

在这里,凤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特别提醒:

一、年报申报和补报、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状态)等信用修复无需缴纳任何费用。任何以市场监管部门名义要求提供个人银行卡号、银行卡密码的行为均为诈骗。

二、市场监管部门不会以短信链接的方式要求经营主体进行年报申报和补报、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状态)等登录认证操作,更不会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等方式,威吓诱骗索要经营户个人信息、短信验证码,收取费用。

三、各类经营主体在收到此类微信、短信或电话,特别是要求填写银行卡、身份证、手机号码等涉及个人信息的内容或敏感信息时,一定要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切勿点击陌生网址链接,不要泄露个人隐私信息。

四、年报公示时间为每年的1月1日至6月30日,逾期未报将会被列入经营异常(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或标记为异常状态(个体工商户),对经营主体的信用产生影响,在招投标、银行贷款等方面受到限制。尚未开展2023年度经营主体年报工作的经营户请及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ah.gsxt.gov.cn/index.html)官方网站开展年报。个体工商户也可直接到辖区的市场监督管理所免费咨询年报事宜。

五、如不慎财产受损,务必保留相关通讯转帐信息,及时拨打110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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