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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阳县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公开征集“大包干”时期生产生活相关物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24 09:49 来源:凤阳县文化和旅游局 阅读次数: 字体:【  

为更好地保护和展示小岗村乡村文化底蕴、改革历程、发展成就,全面呈现小岗村经济社会的发展变化。凤阳县文化和旅游局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小岗村改革发展过程的生产生活物品及民间老物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面向凤阳县广大农村公开征集“大包干”前的民间老物件和 “大包干”后20世纪70-90年代反映农村生产生活变化的物品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5个方面。

(一)“大包干”前的农业生产工具和农民生活用具等。

(二)“大包干”后反映农村衣食住行等方面的照片、影像、影音、视频、书信、报纸、刊物等。

(三)20世纪70-90年代的农村生产工具等。

(四)反映时代特色的剧照、招贴画、年画、版画、服饰、头饰等民间艺术品。

(五)反映农村变化的账册等统计资料、票据票证等。

二、征集要求

(一)收藏者须保证藏品来源的合法性,并对藏品的合法性承担法律和经济责任。

(二)征集物品外观要相对完整,无明显缺损变形(保存有重要工艺、历史价值的除外),能达到收藏、展示的要求,并提供简要文字说明,包括物品的来源、时间、地点、捐赠者姓名、与物品相关的故事等,以有利于保管、使用。

(三)实物资料应符合法律规定,属个人全权所有,不得侵犯他人权益(著作权、名誉权、肖像权等)。如果发现侵权纠纷,后果由提供者承担。

(四)实物资料的年限原则上需在二十世纪70年代-80年代之间。

三、征集方式及回馈

(一)无偿捐赠,按照自愿原则,接受个人或单位无偿捐赠,由本局颁发捐赠荣誉证书。应征物件一经选用,后续将在展馆中展出,经提供者同意后,在展出时将标明捐赠者或单位姓名、名称。

(二)拟捐赠个人(单位)将捐赠的藏品实物或相关文献资料直接交送或邮寄至凤阳县文化和旅游局,也可致电,由凤阳县文化和旅游局征集人员按约上门征集。

四、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开始至2024年8月31日止,此后转入常态化征集。

五、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凤阳县文化和旅游局

联系单位地址:滁州市凤阳县仁爱路凤阳县图书馆

邮寄捐赠地址:滁州市凤阳县仁爱路凤阳县图书馆

邮箱(yy-808@163.com),

邮编:233100

联系人及电话:袁主任 0550-6628053 13637038080

凤阳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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