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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阳县市场监管局发布“特供酒”消费提示

发布时间:2024-05-06 16:38 来源:凤阳县市场监管局 阅读次数: 字体:【  

近年来,市面上出现一些不法商贩为牟取不当经济利益,使用“特供”“专供”“内供”等标识销售、宣传酒类商品。为了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在有关部门加大力度打击“特供酒”的同时,凤阳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发布消费提示:

保持理性消费观念。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文件,严禁销售所谓的“专特供”白酒。因此,市场上打着国家机关名义销售的“特供酒”,基本可以判定是假冒商品。消费者在购买时要保持理性思考,避免被商家的虚假宣传所蒙蔽,特别要警惕那些印有“特供”“专供”“内供”等字样的酒,这些很可能是商家为了吸引消费者而虚构的概念,甚至可能是劣质酒。

提高安全消费意识。在购买酒类商品时,应选择合法正规的销售渠道,索取并保管好购买票据。同时,要注意查看产品外包装标注的生产厂家和地址、以及产品的相关信息,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不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质量合格证明的酒,以及无中文标签的进口酒。

严格落实主体责任。酒类生产经营者应切实落实主体责任,依法配齐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完善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和食品安全总监职责、食品安全员守则,加强行业自律,规范生产经营管理,不得生产销售“特供酒”等违规产品。

凤阳县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开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生产、销售“特供酒”“内供酒”等违法违规行为,消费者如发现此类行为,请及时拨打12315投诉举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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