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安徽省商务厅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加快2022、2023年度试点县项目建设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2-22 15:24 来源:凤阳县商务局 阅读次数: 字体:【  

各乡镇(街道),县直各单位,凤阳经济开发区(凤阳宁国现代产业园、小岗产业园):

为深入推进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工作,推动县域商业高质量发展,现将《安徽省商务厅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加快2022、2023年度试点县项目建设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梳理本区域内符合条件的项目,并于2024年2月26日下班前,将《试点县项目储备库清单》和分管领导姓名、手机报送至邮箱:fyggfwzx@163.com。

本次排查报送项目支持内容和相关要求,详见附件2《关于印发我省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相关配套政策的通知》(皖商办建函〔2022〕288号)和附件3《关于印发进一步完善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相关配套政策的通知》(皖商办建函〔2023〕268号)。

联系人:姚浩浩,电话:2227574。

   附件1-《安徽省商务厅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加快2022、2023年度试点县项目建设的通知》(皖商办建函(2024)42号).pdf

   附件2-《关于印发我省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相关配套政策的通知》(皖商办建函(2022)288号).pdf

   附件3-关于印发我省进一步完善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相关配套政策的通知(皖商办建函〔2023〕268号).pdf

   附件4-试点县项目储备库清单.doc

2024年2月22日           

凤阳县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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