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降低群众负担和疫情防控成本,规范“愿检尽检”检测收费行为,根据省医疗保障局、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调整我省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及抗原检测项目价格的通知》,我县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抗原检测价格再次下调。
自6月1日起,公立医疗机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项目单人单检最高限价由每人份19.7元调整为16元,多人混检3.4元/人次,保持不变;公立医疗机构开展的新冠病毒抗原检测服务按照“服务项目价格+抗原检测试剂”的方式收费,检测试剂(含采样器具)实行零差率销售,收费总额的最高限价从每人份15元降至6元,其中,服务项目的最高限价从5元/次降至2元/次。
公立医疗机构提供核酸检测服务,应提供“单人单检”和“多人混检”两种服务选项,在符合疫情防控规定的前提下,允许“愿检尽检”的群众自愿选择。非公立医疗机构及第三方检测机构提供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服务的价格,应当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合理定价,倡导参照本地公立医疗机构价格标准,体现保本微利、质价相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