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凤阳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凤阳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开展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行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的具体行动。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5〕21号)要求,依据各乡镇、县直部门职责调整情况、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和国务院、省政府取消调整行政权力事项情况等,县政府对权责清单进行了修订,现将《凤阳县县级政府权责清单目录(2021年本)》、《凤阳县县级公共服务清单目录(2021年本)》、《凤阳县县级政府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目录(2021年本)》、《凤阳县乡镇人民政府权责清单目录(2021年本)》、《凤阳县乡镇公共服务清单目录(2021年本)》等五个清单目录予以公布。
  本清单目录公布后,《凤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凤阳县县级政府权责清单目录(2019年本)的通知》(凤政〔2019〕46号)、《凤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凤阳县县级公共服务清单目录(2019年本)的通知》(凤政〔2019〕54号)、《凤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凤阳县县级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目录(2019年本)的通知》(凤政〔2019〕52号)、《关于公布凤阳县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事项目录的通知》(凤编办〔2020〕7号)及各乡镇2019年自行公布的权责清单及公共服务清单事项目录即行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