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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城明居小区物业收费问题

信件编号: FY2020040069 来信时间: 2020/04/28 20:01:48
信件类型: 我要投诉
内容: 皇城小区物业收费上涨,拿出的依据是和业主委员会签订的合同,第一,皇城明居小区是否有经合法批准的业主委员会,物业合同作为收费准备是否有效?第二,我认为小区物业服务不合格,一年多没有大门,大门形同虚设电动车,自行车被盗发生多次,是否可以全额收取物业费,小区绿化带被车辆碾压破坏,下雨路上全是泥浆,小区无摄像头,财务被盗只能自认倒霉。第三,小区物业发出通告,小区门禁系统登记以物业收费依据为前提,也就是说不交物业费车辆就无法进出。第四,小区广告收入,自来水二次增压电费收入未公开,二次增压收入定为每户每年80元,原来是48元,是否合理合法。请领导予以解答,万分感谢!
答复情况:
答复单位:凤阳县府城镇    答复时间:2020/04/30 15:26:06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根据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单位有关部门高度重视,现回复如下:1.皇城明居业主委员会是在府城镇物业办,云霁社区和住建局物业股指导下根据《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合法成立的。业主委员会于物业公司签订的合同作为收费依据是有效的,物业服务费用定为0.42元/㎡也符合滁州市市本级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
2.据了解现物业公司于2019年1月20日经过业主委员会邀请招聘后中标与2月1日进驻皇城名居小区,进驻小区时小区就没有门禁设备,监控也处于瘫痪状态。经过和业委会多次商讨经费问题始终未得到解决。现考虑小区安全问题,物业公司和业委会研究决定对小区进行封闭式管理,已安装道闸。关于电瓶车及自行车被盗问题,物业公司第一时间配合派出所调查。
3.对于公告一事,物业公司表示是针对于外来车辆管理。要求出具相关手续核实业主信息无不合理要求。
4.皇城明居小区属于老旧小区并无广告收益,对于公共能耗费用如二次增压电费,和其他电费已要求物业公司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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