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编号: | FY2024030020 | 来信时间: | 2024/03/12 17:56:20 |
---|---|---|---|
信件类型: | 我要咨询 | ||
内容: | 位于凤阳县龙兴路上的清淮名居小区已建成入住很多年了,但房产证一直以来都没有办理,在此咨询下房产证何时可以办理,谢谢。 | ||
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凤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答复时间:2024/03/13 09:39:38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经查临淮关镇清淮名居为拆迁安置房,该小区不动产首次登记已于2020年办结。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拆迁协议、结算单、产权人证明材料、相关税费缴纳凭证与产权单位共同申请不动产转移登记。 办证地点: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不动产登记窗口,联系电话:05506712379。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