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函〔2019〕60号)要求,结合凤阳县财政局实际情况及有关网上统计数据而成。全文包括:2020年度凤阳县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报告事项等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滁州市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chuzhou.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栏目中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凤阳县财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凤阳县政务新区惠政路,电话:0550-6721656)。具体如下:
一、总体情况
按照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凤阳县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新条例相关规定,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增强行政工作透明度和公开性。
(一)主动公开
2020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1条,其中概况类信息97条,政策法规类信息14条,规划计划类信息2条,政策解读4条、工作推进4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0年,我局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
持续开展规范合法性审查,基本实现了财政业务、政务、事务运行合法性审查全覆盖。2020年,共对以县财政局名义印发和出台的相关文件实行了严格的合法性审查,并将合法性审查和公平性竞争审查情况统计上报,确保了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2020年我局按照要求加强了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推进了 重点领域相关信息.信息发布。
(四)平台建设
立足财政部门职能,加强信息发布,推进财政领域重点工作的信息公开。一是深入推进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做好财政专项资金的公示。在2020年3月份完成财政预算公开,9月份完成财政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督促指导预算单位做好本单位、本部门的预决算公开工作。2020年发布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方面信息3条。二是做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领域信息公开,2020年共发布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领域信息2条。三是做好脱贫攻坚项目信息公开。及时发布扶贫政策和项目绩效等进展情况,做好扶贫资金的分配公示工作,相关信息发布1条。
(五)贯彻落实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
2020年我局按照要求加强了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推进了重点领域相关信息的发布。
(六)监督保障
为使政务公开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我局着眼于建立政务公开长效机制,使政务公开成为一种自觉的意识和行为。一是加强和完善领导机制。根据局人事变动,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由局长、党组书记胡夕宝任组长、副局长程文九任副组长,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二是建立健全各项制度。通过编制《凤阳县财政局政务公开推进方案》、《凤阳县财政局政府信息发布暂行管理办法》等文件,明确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发布流程,做到工作有计划、有安排。三是加强宣传教育。积极参加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并通过财政讲堂、专题会议等方式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政务公开的有关规定,努力提高政务信息公开的思想认识。四是纳入考核制度。召开政务公开专题整改任务调度会,将第三方检测的问题整改任务分解至各相关股室,明确责任,限时整改,并将股室信息公开工作、整改落实情况列入局奖惩考核制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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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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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5 |
130883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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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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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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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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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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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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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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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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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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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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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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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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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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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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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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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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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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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对照县政府在各领域推进公开的要求和公众日益增长的信息需求,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差距:
1、公开工作队伍能力建设需进一步加强
公开队伍整体的专业化、理论化水平不高,对政策的把握能力不强,处理公开具体工作中复杂问题办法不多,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相对滞后。
2、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性有待提升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其中:主动公开方面。公开信息的质量整体较低,信息公开的有效性、及时性需进一步提高。依申请公开方面,对公开申请的审查、处理和证据留存、举证意识不强。
3、政策解读工作薄弱
政策解读内容易懂性不强、数量不多,形式较为单一,以文字解读为主,结合图表、图示较少。
针对以上不足,2021年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
1、强化政务公开责任意识
建立培训工作常态化机制,经常组织开展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专业培训,不断提高相关人员的政策把握能力、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明确“五公开”的主体、内容、时限、形式等要件,主动做好解读工作。编制财政专项资金公开清单,对公开内容进行动态扩展和定期审查。
2、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
继续拓宽优化政务公开渠道,各股室进一步加强协作,提供政务信息。
3、完善提升政策文件解读工作
对专业性强的政策要运用客观数据、生动实例,进行形象化、通俗化解读,把政策解释清楚,避免误解误读,主动引导舆论,为推动政策落地营造良好环境,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对政府工作的满意度。
4、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认真处理每一件群众依申请公开事项,尽最大可能给予申请人便利。在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把好办理时效关和内容审核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2021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