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阳县统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08 00:00 来源: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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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凤阳县统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细化公开任务,加大公开力度,拓展公开范围,强化解读回应,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政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政务信息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19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各项信息。2019年在县局、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县统计局围绕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各项考核指标,以公众需求为导向,着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强化政策解读、舆情回应和提升公开能力等重点,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促依法行政,全局政务公开常态化、规范化水平不断提升。在政务公开我局公开内容涉及年度财政预决算、政策文件、脱贫攻坚、计划规划、回应关切等多方面内容。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19年度,我局未收到任何形式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2019年,县统计局加强了对发布信息的管理和审查工作,严格遵循发布信息可靠、真实、有用的原则,坚持保密和公开并重,建立和完善了信息公开管理制度,不断提升信息公开质量。

    (四)平台建设。2019年在县政府办的统一指导下,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规范,对公开目录进行了全面调整。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县制定的各领域政务公开标准指引,进一步细化完善公开目录、内容和流程,加强行业系统指导落实标准,创新实践提升标准落实质量效果,抓好信息保障。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网建设,对栏目适当地调整,提高了政务服务水平。同时规范办事流程、发布办事指南、提供部门信息等多渠道为社会公众提供优质服务。充分发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部门网页第一平台的作用,强化信息公开查询点、政务信息公开栏等建设阵地。

    (五)贯彻落实新条例。按照县政务公开办统一部署,细化宣传贯彻方案,明确责任分工,集中学习新《条例》。通过学习,我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具体职责、公开范围、公开方式和程序等方面内容都有了细致、深入地了解,进一步增强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性和针对性。

    (六)监督保障。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县统计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办公室牵头负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全局政府公开工作,做到思想统一,职责分清,形成领导重视、组织高效、分工协作的良好工作机制。全面梳理我局政务信息,对机构职能、规范性文件、规划计划等方面的政府信息按工作流程进行公开,接受社会和公众的监督,做到规范化、系统化地公开政府信息,为政务服务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 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1.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1. 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1. 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1. 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1. 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1. 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1. 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 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1. 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1. 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 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1. 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1. 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1. 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1. 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进展,但离县委、县政府和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一是政务信息公开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二是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三是信息公开更新还不够及时。

    为此,我局将采取以下改进措施:一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强化信息公开的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二是更好地接受社会公众对信息公开情况的监督。三是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增强群众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认知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暂无其他应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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