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阳县供销社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05 11:07 来源:凤阳县供销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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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告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函〔201960号)要求,本报告由凤阳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编制,全文包括: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11日至202012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以从凤阳县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板块(网址:http://www.fengyang.gov.cn/zwgk/index.html)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凤阳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联系(地址:凤阳县中都大道政务服务中心南四楼,联系电话:0550-2223869)。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凤阳县供销社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细化公开任务,加大公开力度,拓展公开范围,强化解读回应,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政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政务信息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同时通过开展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实行政务公开承诺、并进一步完善了信息发布和上报机制。

    (一)认真做好主动公开。

    2020年度,我努力提升政务公开水平,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截至202012月31日,本年度信息公开目录信息更新量75条。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平台,在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平台开展政策解读、网上调查、民意征集、政务咨询专栏,开展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及时公开意见征集采纳情况。

    (二)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

    根据机构改革职责调整变化,及时更新并发布了依申请公开条件、流程说明以及受理通信地址和联系电话,确保政务公开网上申请平台的渠道畅通。建立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规范,做好信函、来访申请的登记、办理工作。健全完善依申请公开答复文本,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答复格式规范全年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全年通过网络平台、信函等方式收到信息公开申请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按照县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工作方案,结合我实际,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信息公开目录,对信息公开的范围、形式、公开时限、受理机构等进行详细规范;将各个公开项目按照索取号进行排列,以方便信息使用者的查阅和索取。有关股室按照《目录》《指南》框架,提供相应内容。在政府信息统一平台上,设置信息主动公开栏目,包括领导班子、主要职责、机构设置,以及各股室的机构名称、办公地址、时间、联系电话等情况,并将大部分的办事流程予以公布,使受众充分熟悉办事流程。

    (四)落实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供销社目录按照信息公开要求进行调整完善,实现了栏目的优化升级以“五公开”为主体,突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制作回应关切、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财政信息公开等专题,认真落实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

    (五)监督保障。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根据机构改革和政务公开工作要求,成立领导小组,确定专职人员。二是规范制度建设。严格政务公开工作中的制度规范,加快将政务公开要求固化到现有工作体系中,推动政务公开工作与部门日常运行相结合。三是加强督查整改。注重日常网上测评和第三方机构测评,对于检查到的问题积极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年度未收到公开申请。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社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进展,但离县委、县政府和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一是政务信息公开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二是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三是信息公开更新还不够及时。

    为此,我中心将采取以下改进措施:一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强化信息公开的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二是更好地接受社会公众对信息公开情况的监督。三是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增强群众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认知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社暂无其他应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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