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阳县城管执法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是为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县城管执法局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人秘股股长具体管,为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组织人员保障和奠定了坚实的组织基础。二是工作中结合法律法规和工作实际,建立健全权责清单动态管理机制,深化权责清单制度建设,严格执行部门权责清单制度,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完善权力运行监管机制。三是加强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信息公开。公开年度部门决算和年度预算、“三公”经费情况、专项经费使用情况。公开局领导简介以及局机关内设部门、下属单位职责等情况。加强政策法规信息公开。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如政府采购招标公告、招标方案、中标公告、实施情况等信息。推进城市管理执法信息公开。加大行政处罚依据、内容、标准、程序和结果公开力度。无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进一步把握解读内容,突出文件出台的背景、重要意义以及与以往政策规定的变化之处。进一步规范解读程序,坚持“谁起草、谁解读,谁解读、谁负责”。进一步丰富解读方式,通过数字化、图表、数据等方式予以展现,让人民群众可读、可感、可视。全方位推进办事公开,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利的服务。(一)主动公开方面
2019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县城管执法局围绕《2019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各项考核指标,以公众需求为导向,着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强化政策解读、舆情回应和提升公开能力等重点,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促依法行政,全局政务公开常态化、规范化水平不断提升。2019年我局在政务公开门户网站公开信息200多条,内容涉及年度财政预决算、政策文件、人事信息、重大项目建设、计划规划、回应关切等多方面内容。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2019年,县城管执法局未发生依申请公开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县执法局始终将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来抓,成立了专门的工作领导组,主要领导同志和分管同志经常性关注信息公开工作,并要求局信息公开责任部门,要严格按照县信息中心的要求,及时做好信息的更新,提高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全年没有依申请公开情况。
(四)平台建设方面
进一步完善了工作机制。将相关责任分配到相关股室,各股室安排专人进行信息报送,并由局办公室对信息进行统一审核把关,通过持续完善,有效促进了我局信息公开工作。
(五)监督保障方面
一是高点站位,进一步加强统筹领导。鉴于人事变动,及时调整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有效保障了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局办公室充分发挥中枢作用,根据信息公开有关规定,明确了全局各部门的责任,并安排专人负责信息更新工作和平台建设工作。
二是规范程序,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对所有栏目进行了认真梳理和仔细审查,查漏补缺,确保应公开尽公开。对有关工作任务进行分解、全面落实目标责任,强化制度执行力,严格责任追究。
三是强化考核,进一步做好督查整改工作。把此项工作列入我局目标管理考核内容,根据上级部门的检查和考核,对照问题清单,督促相关责任部门逐一对照整改,确保整改到位。认真做好目录的动态调整,强化监督保障,根据上级要求,对所有目录进行了更新与调整,进一步强化监督保障,及时补充了相关信息。
四是认真落实社会评议。把社会各界的评议作为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监督的一项主要措施,认真听取社会各界对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结合我县作风建设工作,进一步完善公开的内容和形式,提高信息公开实效。对12345政府热线、政民互动等,安排专人进行答复,并及时回应诉求。
(六)贯彻落实新条例。专题会议学习,召集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新修订版)及修订前后对照表,提高政务公开意识,提升工作能力。标语宣传,首先利用局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政府信息公开宣传标语,激发广大干部职工开展政务公开的主动性积极性。现场解读,在政务中心窗口设置宣传点,窗口工作人员向前来办事的群众讲解修订后的条例,鼓励群众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查循信息,了解部门工作动态,发挥平台服务群众的作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7 |
减4 |
3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87 |
减1 |
5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183 |
0 |
3 |
行政强制 |
2 |
0 |
2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2 |
减1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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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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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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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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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9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取得了进展,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及时性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广度和深度需要进一步拓展。
(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形成职责分明、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层层落实责任,明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协调、维护更新等工作,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二是认真梳理,进一步扩大公开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加快信息更新速度,提高主动公开信息的数量和质量,为社会公众了解信息公开提供更加方便的服务,提升城管工作透明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是规范工作流程。梳理本局所掌握的公开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行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宣传教育,将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贯穿于业务工作之中,通过宣传倡导,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2020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