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20 00:00 来源:凤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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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凤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编制。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内容。对本报告内容如有疑问,请电话联系:0550-6367820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凤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不断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新修订版)的宣贯和学习,同时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公共资源交易工作重点,紧抓重点领域和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不断创新公开渠道,扎实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的落实,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2019年我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转正常、内容丰富、规范有序,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取得较好成效,严格遵循“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2019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357条,其中重点领域发布信息192条。除涉密文件不予公开外,其余涉及公共服务类信息经保密审查后全部做到主动、及时公开。

    (一)主动公开情况。2019年,我中心主动公开政府各项信息。2019年在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围绕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各项考核指标,以公众需求为导向,着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强化政策解读、舆情回应和提升公开能力等重点,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促依法行政,中心政务公开常态化、规范化水平不断提升。在政务公开我中心公开内容涉及年度财政预决算、政策文件、脱贫攻坚、计划规划、回应关切等多方面内容。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19年度,我中心未收到任何形式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2019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加强了对发布信息的管理和审查工作,严格遵循发布信息可靠、真实、有用的原则,坚持保密和公开并重,建立和完善了信息公开管理制度,不断提升信息公开质量。

    (四)平台建设。2019年在县政府办的统一指导下,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规范,对公开目录进行了全面调整。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县制定的各领域政务公开标准指引,进一步细化完善公开目录、内容和流程,加强行业系统指导落实标准,创新实践提升标准落实质量效果,抓好信息保障。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网建设,对栏目适当地调整,提高了政务服务水平。同时规范办事流程、发布办事指南、提供部门信息等多渠道为社会公众提供优质服务。充分发挥我中心政府信息公开部门网页第一平台的作用,强化信息公开查询点、政务信息公开栏等建设阵地。

    (五)贯彻落实新条例。按照县政务公开办统一部署,细化宣传贯彻方案,明确责任分工,集中学习新《条例》。通过学习,我中心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具体职责、公开范围、公开方式和程序等方面内容都有了细致、深入地了解,进一步增强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性和针对性。

    (六)监督保障。我中心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办公室牵头负责全会政府信息公开,组织协调、督促指导我中心政府公开工作,做到思想统一,职责分清,形成领导重视、组织高效、分工协作的良好工作机制。全面梳理我中心政务信息,对机构职能、规范性文件、规划计划等方面的政府信息按工作流程进行公开,接受社会和公众的监督,做到规范化、系统化地公开政府信息,为政务服务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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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2019年,我中心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离社会公众的期待还有一定差距,存在着政策解读的力度有待加强、信息工作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等问题。

        改进措施:一是要强化政府信息公开意识,不断加大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加强业务学习和培训,保障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二是紧紧围绕社会公众关心关注、涉及民生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文件,积极通过新闻发布会、主流媒体等渠道,加强政策解读,主动解疑释惑,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策解读的权威性和针对性,增强政策执行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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