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阳县板桥镇人民政府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19 00:00 来源:板桥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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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凤阳县板桥镇人民政府2019年政府信息

    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9年以来,凤阳县板桥镇政务公开工作在市政务公开办、县政务公开办的指导下和县委县政府、镇党委党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有序开展。对于信息公开工作过程中的重点,主动加强公开、深化重点领域公开、强化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根据新《条例》,及时调整信息公开指南,变更依申请公开申请表,开展新条例的宣传贯彻活动。本报告电子版可在https://www.fengyang.gov.cn/zwgk/index.html中下载。若对报告有疑问,请与板桥镇党政办公室联系(地址:板桥镇人民政府一楼,电话:05502213018)。

     

    一、整体情况

     2019年以来,板桥镇政务公开工作在县政务公开办的指导下和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有序开展。对于信息公开工作过程中的重点,做到主动公开、规范答复依申请公开,加强政府信息管理以及平台建设,深化重点领域公开、强化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并做好监督保障工作。在新《条例》出台以后。积极组织全镇干部学习宣传,并及时参加县政务公开办各种培训会议,同时调整信息公开指南,变更依申请公开申请表。在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等方面进行任务分解,同时积极调整完善信息公开栏目,力促政务公开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一)宣传贯彻落实新《条例》

    20196月份,凤阳县印发《关于认真做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宣传贯彻工作的通知》(政办电〔201944号)。在新《条例》出台后,我镇制作新《条例》内容及解读宣传手册300份,宣传单页300份,在镇一楼服务大厅报刊点投放5份供群众翻阅。同时板桥镇也在街道开展宣传活动,活动现场,工作人员向过往群众发放新《条例》手册和宣传彩页等宣传材料,解读新条例重点内容,现场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凤阳县板桥镇人民政府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凤阳县板桥镇领导班子集体学习了新《条例》,会议强调,新《条例》有助于倒逼政府依法行政。要坚持“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原则,凡是能主动公开的一律主动公开,切实满足人民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合理需求。政府工作要更加规范,要经得起检验,要习惯在制度约束下开展工作。

     

    (二)认真做好主动公开

    2019年度,我镇努力提升政务公开水平,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平台,在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平台开展政策解读等专栏,开展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及时公开意见征集采纳情况。

    (三)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

    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做好依申请公开接收、办理、答复、存档等工作环节,对申请内容复杂的依申请公开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确保落实落细,办理回复完整正确。严格依申请公开办理时限,从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对相关依申请公开信息按规定时限回复。

    (四)落实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我镇根据职责任务变化进行动态调整更新。将国家秘密、内部管理信息、过程性信息等依法依规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细化梳理,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细化明确不予公开范围。按照信息公开要求调整完善,实现了栏目的优化升级以“五公开”为主体,突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制作回应关切、政策解读、信用信息双公示、新闻发布会、财政信息公开和社会公益事业等专题。认真落实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

    (五)监督保障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板桥镇根据机构改革和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确定专职人员1名,负责信息政务公开工作。二是加强督查整改。对于县政务公开办交办的问题及时整改,并在平日里注重网上测评、第三方机构测评,将督查整改贯穿于公开工作中。

    (六)政府信息管理

    根据2019年安徽省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规范要求,及时更新新目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  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1.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1.  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1.  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1.  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1.  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1.  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1.  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  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1.  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1.  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  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1.  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1.  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1.  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1.  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9年,我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进展,但离县委、县政府和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有:一是信息公开和更新还不够及时,信息公开范围不够广泛、公开形式不够丰富、公开内容不够详细;二是公开形式的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措施

    针对以上问题,我镇将采取以下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培训力度,有针对性地举办信息公开研讨活动,组织人员学习借鉴其他单位的好做法,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二是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及时更新政府信息,主动及时向社会公开可以公开的信息,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和及时性。三是不断拓展信息公开途径,丰富公开形式,特别是进一步公开信息公开流程,拓宽公开渠道,确保操作简便明了,利于查找。四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评议制度,将评议监督工作常规化、日常化;并主动听取社会各界对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不断改进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镇暂无其他应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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