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凤阳县城市规划区内征收集体土地上房屋、其他附属物等补偿标准和凤阳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其他附属物等补偿标准》(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01-29 1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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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充分听取公众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拟调整的《凤阳县城市规划区内征收集体土地上房屋、其他附属物等补偿标准和凤阳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其他附属物等补偿标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605766399@qq.com提交意见或建议,并请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交流和沟通。

        征集时间:2022年1月29日至2022年3月1日。

        联系部门及方式:凤阳县房屋征收中心征收计划办公室,联系电话0550-6725209。

        特此公告。

     

    2022年1月29日


    (征求意见稿)凤阳县城市规划区内征收土地房屋、其他附属物等补偿标准.doc

    关于《凤阳县城市规划区内征收集体土地房屋、其他附属物等补偿标准和凤阳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其他附属物等补偿标准》起草说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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