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阳县县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9-07-26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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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出台的背景、意义和总体考虑

    (一)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安徽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安徽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皖政办[2014]29号)、《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加强专项债券发行和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结全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新常态下财政收支形势的要求

    当前,县级财政运行总体平稳,但财政收支正面临着少有的考验和困难。 财政收支平衡的难度越来越大,收支矛盾日益突出。用于保运转的基本支出具有较为规范的标准,而用于惠民生、促发展的专项资金尚没有较为规范的制度。在此形势下,有必要强化财政资金的管理,切实将资金用在刀刃上。

    (三)专项资金管理不够细化和透明

    专项资金管理不够细化透明。主要表现为,专项资金的预算编制 不够细化,部分专项资金没有明确的项目支撑;部分专项资金追加预算、调整预算的情况较多,预算约束力不强,而部分资金则结余结转过多;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不够公开透明,大部分专项资金的绩效结果等信息未公开。

    基于以上背景,我们认为,亟需从制度建设入手,加强和规范凤阳县县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

    二、主要内容

    《办法》主要围绕明确职责分工、规范设立程序、限定执行期限、细化预算编制、严控预算追加、强化执行管理、控制使用范围、推进透明公开、强化绩效管理等方面,对专项资金全过程规范化管理提出了具体要求。《办法》分总则、设立管理、分配安排、责任划分、绩效和监督、信息公开、附则等七章共二十四条。

    三、创新举措

    细化了专项资金的设立,分配安排及责任划分,按照职责明晰、权责匹配、全程监督、失责追究的原则,明确专项资金安排使用主体责任及监管责任:县财政局对专项资金的设立审核、预算安排、审核拨付、绩效管理和监督检查负责;县有关部门对专项资金的设立申请、资金分配、绩效评价、项目监管和信息公开等负责;县政府对上级下达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使用和管理负主体责任,县有关部门、单位对项目申报管理负责;项目实施单位对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负责。

    四、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

    《办法》加强了专项资金的管理,建立规范化、标准化、可量化的管理体制,县级审计部门对专项资金进行审计监督检查,监察机关依法查处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中的违规违纪行为,对违反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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