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扎实做好就业扶贫工作的通知》(皖人社明电〔2020〕51号)、《关于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脱贫攻坚工作(春季攻势)的通知》(凤扶组〔2020〕4号)文件中“合理开发乡村公共卫生、消毒保洁、宣传防控等临时公益性岗位,优先安排因疫情暂时无法外出的贫困劳动力就业,并给予岗位补贴”的要求,结合前期各乡镇反馈要求增加公益岗位,安置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就业的贫困人员就业需求,经和县扶贫办等部门协商后,同意开发2020年度第二批次公益岗位。现将府城等15个乡镇(园区)申报的公益岗位核批并公示(具体见附件)。请各乡镇(园区)严格按照公益岗位开发文件和前期摸底通知内有关程序要求,组织符合条件的贫困劳动者于2020年4月15日之前全部到岗就业,并做好每季度岗位补贴申报工作。
公示期限自2020年4月3日——2020年4月12日,共10天,监督电话:0550-6628429,监督单位地址:凤阳县新城区长秋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凤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