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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会通知

发布时间:2020-06-15 15:18 来源:凤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阅读次数: 字体:【  

根据2020年5月19日发布的《关于我县房地产开发项目延期交付的公示》相关要求,决定举行我县房地产开发项目延期交付听证会,听取公众意见。现就听证会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2020年6月22日 上午 9:00。

二、会议地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一楼人防会议室。

三、本次听证会的主持人、记录员听证员现场告知。

四、会议参加人员:

1.公示期间提交《听证申请书》的申请人将发放《听证会通知书》;

2.旁听人员应于6月15日-6月19日的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三楼房地产市场监管股(东305)提出旁听申请,并领取《听证会通知书》;

3.出席会议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听证会通知书》原件。

五、会议参加人的权利与义务

权利:1.申请主持人、记录员、听证员回避;2.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会议,并出具委托代理书,明确代理人的权限;3.就房地产开发项目延期交付的事实与证据充分发表意见的权利,可以出示有关证据;4.有放弃申辩权和质证权的权利,放弃申辩权和质证权应向主持人声明,未经主持人允许擅自退出会议的,视同放弃权利。

义务:1.按时参加会议;2.遵守会议纪律;3.如实回答主持人的提问。

六、注意事项:

1.按时参加会议。申请人撤回申请、在会议过程中声明退出、无正当理由不参加会议或中途未经主持人允许退场的,视为放弃听证的权利;2.参会人员应听从主持人的主持;3.会场内人员将移动电话调至静音状态;4.参会人员发言应使用文明语言,不得进行人身攻击,要求发言或要求打断他人发言应征得主持人同意;5.会场内不准鼓掌,不准吵闹喧哗和进行其他妨碍会场秩序的行为,不准吸烟、饮食,不得随意走动或进出会场,未经主持人许可不准录音、录像、拍照;6.对违反会议纪律的人员,主持人有权劝告、制止,不听劝阻的,可以责令其退出会场;参会人员违反纪律、不听劝阻,致使听证会不能正常进行的,视为放弃听证。

七、本次会议主要参加人员为府城镇及周边乡镇的居民、企业团体和相关技术专家。

特此通知。

联系部门:房地产市场监管股;咨询电话:0550-2223253。

凤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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