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阳县公安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9 10:00 信息来源: 凤阳县公安局 编辑:公安局 字体:【  

    本报告根据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的要求,由凤阳县公安局编制。全文包括六个部分: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报告事项。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以从凤阳县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板块(网址:https://www.fengyang.gov.cn/public/column/161055476?type=4&action=list&nav=3)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凤阳县公安局指挥中心联系(地址:凤阳县中都大道中段,邮编:233100,电话:0550—6518017)。

    一、总体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认真组织学习并对照文件精神,积极有序稳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根据年度政务工作要点,明确我局各相关警种部门任务,强化部门公开责任,多渠道收集公开内容,督促部门将业务与公开结合,增强公开意识,及时回应关切。2021年以来,我局共发布政府公开信息204条,公开内容涉及面广泛,包括警务动态、户籍服务、交通监管、政策解读、财政信息、重大建设项目、治安管理等;办理回复县委书记信箱网友留言35条、县长信箱网友留言5条、部门信箱信箱网友留言15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我局全年通过网络平台、信函等方式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为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及时、准确,我局制定了电子政务信息公开制度,要求政务信息在最短时间内予以公开,明确规定了各科室每月报送政务信息的时限和数量,确保了网上政务信息的及时更新和充实。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加强互联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做到权威准确、内容全面、便于获取利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与政务服务平台融合,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在线办理水平。我委在安徽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办理完结的审批事项,在信息公开网站予以公开。

    (五)监督保障。政务信息网上公开工作,牵涉到一个单位的形象和作风建设。为此,我局多次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公安部、省厅市局有关政务信息网上公开的相关做法,明确把此项工作作为全局加强作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要求各科室、各个工作人员要把此项工作作为本科室的一项基本工作抓紧、抓落实,积极协助配合信息员,及时上报公开内容,把政务信息网上公开工作上升到全面加强机关作风建设、落实政务公开的高度上认识,全面完成各项任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40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21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68万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1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回顾2021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基本完成了既定的目标任务,但也存在诸多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尽全面,更新不及时。二是政务信息公开的深度广度还不够,政策解读类信息公开较少。

    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局将突出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开展业务培训,认真研究学习政务公开有关文件,掌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最新工作标准要求,切实增强业务水平。学习借鉴其他县直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先进经验,结合单位实际,不断完善创新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效率和政务服务水平,满足民众多样化需求。二是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最新政策及时公开。全面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努力使公开成为自觉,让透明成为常态。三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强化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及时、准确。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管理办法>的通知》〔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凤阳县公安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