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阳县财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30 17:07 信息来源: 凤阳县财政局 字体:【  

    凤阳县财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凤阳县财政局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以从凤阳县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板块--县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栏目(http://www.fengyang.gov.cn/zwgk/index.html)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凤阳县财政局联系(地址:凤阳县政务新区惠政路,联系电话:0550-6721656)。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凤阳县财政局严格按照要求,规范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始终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扎实开展政务公开相关信息上传、更新、修改、发布等工作,并确保各项信息发布及时、内容准确。

    (一)主动公开情况。凤阳县财政局网站作为凤阳县财政局官方信息发布平台,在我局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起到了主要作用。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我局在网站主动公开各类信息250条,其中政策法规5条,主要是部门文件;发布扶贫、涉农等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28条;着重公开重大决策预公开、规划计划、建议提案办理、机构设置等方面的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今年共收到1件依申请公开信息,全年共办理1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协同县政务公开办认真审查申请材料,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规范答复,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败诉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2023年由于人事变动,县财政局及时调整,确定专人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同时,信息公开人员积极参加全县政务公开检查暨培训工作会议,认真学习信息公开相关政策措施,以及各项公开内容具体要求,并按照会议要求,及时归我局公开内容进行自查整改,补缺补差,扎实有效完成上级和县公开办提出的要求,确保县财政局政务公开工作更新及时、内容完整。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保密和公开属性审查。县财政局各股室需要公开相关信息时,在综合考虑信息内容和涉及范围等科学确定公开属性的基础上,该信息还经股室负责人初审把关、局办公室保密性审查、分管领导最终审核后,予以发布。对于主动公开的文件及时在政务公开网站公开发布,确保信息质量和信息安全。

    (五)监督保障。为进一步加强县财政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切实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及时召开政务公开工作专题会议,对信息公开发布的内容、形式、流程进行讨论研究,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制定合理规范的办法,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9067.8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存在的问题:一是政务公开工作人员是新人,对信息公开相关业务还不够精通。二是信息公开项目内容在信息发布审核机制上还需进一步完善。

    改进情况:一是紧紧围绕县政府组织的季度业务培训,加强自身素质提高,逐步提升工作能力。二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发布审核机制,严把信息审核关。对于主动公开的文件遵循“谁制作谁公开、谁保存谁公开”的原则,及时在信息公开网站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凤阳县财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