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阳县生态环境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30 17:49 信息来源: 凤阳县生态环境分局 字体:【  

    滁州市凤阳县生态环境分局2023年政府

    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滁州市凤阳县生态环境分局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1月1日起至2023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以从凤阳县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板块--凤阳县生态环境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栏目http://www.fengyang.gov.cn/zwgk/index.html)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凤阳县生态环境分局系(凤阳县政务新区惠政路滁州市凤阳县生态环境分局,联系电话:0550-2226161)。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不断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主动加强学习,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业务水平,全面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主动公开情况。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原则,持续深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规范公开办公室机构职责、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和领导班子成员及分工等信息;及时更新局领导信息;结合工作实际,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568主动公开信息7条。包括行政许可88件;处罚案件公开28件;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信息公开4件。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未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也未出现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影响社会稳定的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凤阳分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受理答复群众及法人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我共接到依申请公开办件2件。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产生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严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县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机制,全面加强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对群众关切和社会热点,主动引导、积极回应,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三审”制度,通过股室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层层把关,对拟公开事项开展信息公开前的保密审查,严格“一事一审”,并做好相关记录,本年度在公开过程中未发生违反保密法律法规的行为,未发生失泄密事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及上级相关工作要求,建立健全有效的政务新媒体运维机制,进一步压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利用新媒体积极传播党和政府声音,做大做强正面宣传,巩固拓展主流舆论阵地。及时完成主动公开、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和专题信息发布。

    监督保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局综合考评,引导各股室队站重视落实政务公开工作,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压实工作责任,增强公开实效。对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任务进行细化分解,明确责任部门,形成工作台账,确保各项任务有效落实。成立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各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下设办公室,局办公室为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牵头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对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要求,完成好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1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1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1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虽然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但在针对当前政府信息公开的信息化程度不断增强,工作的标准不断增高、要求越来越严,还存在诸多的不足,重大决策预公开、政策解读等专题栏目公开的数量少,尤其是政策解读单一、没有新意,信息公开的敏感性有待提升,存在政府信息公开的全面性还不够、信息发布频率有所欠缺等问题我局及时查漏补缺,将问题整改到位。

    改进情况: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内部统筹协调,积极探索拓宽公开渠道和方式,强化规范信息公开流程,及时更新公开内容,方便公众查阅、获取政府信息确保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符合要求,切实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总要求,不断提高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和质量,助推信息公开工作走向更加标准化、规范化的轨道。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滁州市凤阳县生态环境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