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阳县统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30 17:55 信息来源: 凤阳县统计局 字体:【  

    凤阳县统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凤阳县统计局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1月1日起至2023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以凤阳县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板块-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栏目(网址:https://www.fengyang.gov.cn/public/column/161055508?type=3&action=list&nav=4&isNianbao=1)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凤阳县统计局人秘股联系(地址:凤阳县统计局三楼,联系电话:0550-6721846)。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政策文件精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结合统计工作实际,以服务社会、服务民生为宗旨,以规范公开程序为重点,努力推动政府公开信息工作迈上新台阶。

    主动公开情况。持续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按时对外发布月度、季度、年度统计数据和统计分析,深度解读分析经济运行情况。今年以来,主动公开信息120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今年县统计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严格落实“三审制”,遵循“谁公开、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严格落实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人员具体负责,各股室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确保信息及时规范发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严格落实有关规范信息公开平台的有关事项,不单独建立部门门户网站,相关政务信息通过县政府部门网站予以发布,保证政务公开工作及时准确进行。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栏目内容,持续拓展统计领域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优化政务公开各版块栏目内容。

    监督保障。严格贯彻落实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责任压实到人,做好日常监督,定期对栏目内容进行检查,对信息发布不规范的及时整改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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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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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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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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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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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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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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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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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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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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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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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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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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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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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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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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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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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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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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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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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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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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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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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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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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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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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2023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一是政策解读方式单一,解读质量有待提高;二是干部队伍建设需进一步加强。

    改进情况:一是增加政策解读方式。比如单位主要负责人解读、图文解读、媒体解读等,通过多种解读方式不断提高解读质量和统计相关政策知晓度二是扩大政务公开干部队伍,把各股室负责人都纳入政务公开干部队伍中,加大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各股室负责人思想认识,及时提供政务公开内容逐步扩大信息主动公开范围。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创新工作。统计局始终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相关负责人组织实施,层层抓落实。根据统计工作实际,进一步规范公开目录,完善公开方式确保栏目信息有据可循。

     凤阳县统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