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阳县应急管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0 14:36 信息来源: 凤阳县应急管理局 编辑:应急管理局 字体:【  

    凤阳县应急管理局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特公布2021年凤阳县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凤阳县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板块(网址:http://www.fengyang.gov.cn/zwgk/index.html)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县应急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凤阳县府城镇中都大道中都旅游文化商业街C02-12栋1楼,邮编:233100,电话:0550—2225113)。

    一、总体情况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凤阳县应急管理局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我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条例》的要求,认真组织学习并对照文件精神积极有序稳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县应急管理局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主抓,办公室具体抓,各股(室)配合,分工专人具体承办;建立了《凤阳县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制度》、《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编制并更新了《凤阳县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凤阳县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目录》等。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公开内容、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规范公开载体形式、加强基础性建设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深入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和结果公开、管理和服务公开,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全年主动发布各类政府信息已达到要求数量。其中已发布信息数目557条,未发布信息数目10条,发布信息总数目567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全年通过网络平台、信函等方式收到信息公开申请0件,其中予以公开0件,部分公开0件,属于国家秘密、过程类信息等情形依法不予公开0件,非本部门制作或保存的政府信息导致无法提供的0件,依法不予处理0件,转结下一年办理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根据要求,全面、及时、准确、规范地公开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并且遵循“先审核后公开”的原则,对政府信息予以严格把关,在公文拟定时就确定文件是否主动公开,做到依制度、依程序进行。目前对可公开的信息及时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予以了发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为让广大群众多渠道地了解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信息,通过网络、投诉箱及电话等形式,将群众单方面接受信息延伸为群众与政府的互动交流,从而真正达到提高办事效率、服务广大群众的目的。已通过凤阳县人民政府网站等多种形式公开安全生产和应急救援动态等信息,对机构设置、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财务、人事任免、法规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等内容,按照能公开全公开的要求逐一进行公开。

    (五)监督保障。依据中央、省、市、县有关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工作的要求,将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制度已纳入年度部门绩效工作考核评价。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制度参照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社会评估的方法,通过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评估,根据社会评议结果整改落实,全年完成信息公开,无责任追究情况发生。

    (六)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办、应急管理部和省委省政府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深刻汲取近期省内外各类事故教训,结合当前安全生产特点,局明确工作思路,统一思想认识,落实职责责任,强化保障措施,统筹做好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在全县范围内持续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整治行动。其中安全生产领域发布信息条数220条,救灾领域发布信息条数104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7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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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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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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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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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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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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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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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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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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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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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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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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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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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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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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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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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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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1年,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进展,但离县委、县政府和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有:一是工作任务繁重,人员相对匮乏。二是队伍建设有待加强,专业素质还需进一步提高。三是政务公开形式单一、内容不够丰富,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四是政务公开现有制度执行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措施

    针对以上问题,我局将采取以下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加强人员配置。针对工作任务繁重,人员相对匮乏的问题,通过跟局领导沟通,获得局领导的高度重视,及时调整了由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办公室主任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同志、具体信息员为成员的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二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牢固树立“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思想意识,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密切党群关系、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重要载体和主要抓手,紧紧围绕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全面落实“五公开”各项具体要求。

    三是进一步深化公开内容突出公开重点,充分利用依申请公开、政策咨询等途径,持续加大对信息公开工作以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公共事务等情况的公开力度,提高公开透明度。

    四是进一步做好“两化”工作。制定本单位政务公开实施细则,建立监督员制度,每月监督各栏目信息收集情况。根据凤阳县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全面落实试点领域标准引领,紧贴应急管理实际,增强信息捕捉的敏锐性,体现亮点。增加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多样性、权威性、安全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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