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阳县大庙镇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30 18:08 信息来源: 凤阳县大庙镇人民政府 字体:【  

    凤阳县大庙镇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凤阳县大庙镇党政办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1月1日起至2023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以从凤阳县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板块--大庙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栏目https://www.fengyang.gov.cn/public/column/161055564?type=3&action=list&nav=4&isNianbao=1)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凤阳县大庙镇人民政府党政办联系(地址:凤阳县大庙镇人民政府一楼,联系电话:0550-665136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大庙在县委、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省、市、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决策部署,不断深化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的各栏目信息公开专栏,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

    (一)主动公开情况。大庙镇严格落实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定期发布年度预决算、“三公”经费和财政专项资金;重点公开与群众息息相关的民生问题,涉及环境保护、医疗卫生、就业、养老、教育、社会保障、安全生产、应急保障、公共资源交易等情况。2023年共发布政府信息276条,其中两化领域信息共114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今年共收到1件依申请公开信息,全年共办理1件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败诉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大庙镇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根据人事变动调整分管领导和业务人员,并参加凤阳县相关业务培训,严格遵守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制度、保密安全制度,及时按照最新标准调整信息发布,让公开的信息更加清晰明确,方便群众查阅。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采取线上+线下等多种渠道公开信息。线上,我镇持续完善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及时公开就业创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户籍管理等领域的指南类信息,按时更新工作信息;线下,严格落实村(居)务公开要求,14个村(社区)公开栏按时公开惠农补贴等信息。

    监督保障。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评议。已公开的信息开展监督检查,接受社会监督2023年我镇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受到责任追究的案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政府信息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政策解读质量不高且解读形式较为单一,以文字解读为主。

    改进情况:一是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对照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要求,进一步提高各领域信息公开质量。二是进一步提高政策解读质量,丰富解读方式,规范解读要素,运用简明问答、图表图解等多元化形式和生动灵活的语言解读相关政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凤阳县大庙镇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