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阳县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2-19 08:44 信息来源: 凤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编辑:凤阳县政务公开办 字体:【  

    凤阳县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凤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1月1日起至2023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以从凤阳县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板块--https://www.fengyang.gov.cn/public/column/161055613?type=3&action=list&nav=4&title=2023)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凤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凤阳县政务中心,联系电话:0550-673039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县进一步优化加强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完善制度、建设、规范流程制度,充实了专业性工作人员,领导依据上级工作部署和各类通知文件,及时解决群众需求,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度,凤阳县人民政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以群众满意为标准,及时、准确公开影响群众权利义务的行政行业和服务事项,让群众看到到、听得懂、易获取、能监督、好参与。按照省市要求,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和村委务公开工作,建立公共企事业单位专题页面和村务公开页面,按时规范群众关心关注信息,定期维护重点领域栏目,推进基层两化工作,全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422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今年共收到22件依申请公开信息,结转上年度4件,全年共办理26件,发生一起行政复议结果维持案件,未发生诉讼败诉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三审”制度,做到“谁制定,谁审核”“谁发布,谁负责”,同时,通过与第三方合作的方式,加强错敏词、个人隐私信息排查工作,确保了政府信息安全、规范发布。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监督制度,全年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现行有效81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我县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不断优化信息发布流程,完善信息公开手段,提升信息公开质量。设立政策咨询窗口,建立政策咨询制度,围绕群众最关心的问题,对涉及开发区的相关法律法规、民生、专业性强、公众关注度高的规范性文件,高效、灵活运用多种载体,采用通俗易懂、形式多样的宣传方式进行政策解读,切实满足群众多样化需求。

    监督保障。切实落实工作机构和人员队伍建设,积极组织我县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培训,有力推动我县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网上公开工作。以每月政府网站和政务公开“月度测评问题整改”、省市季度测评整改为推手,督促各单位栏目及时进行信息维护。实行集中整改、坐班整改、通报约谈等方式,强化调度,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考核体系,主动接受社会公开评议,确保了重点领域信息及时、规范公开,省市安排的重点工作得到迅速落实。本年度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发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3

    8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55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740

    行政强制

    29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0244.81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2

    0

    0

    0

    0

    0

    2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5

    0

    0

    0

    0

    0

    1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8

    0

    0

    0

    0

    0

    8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26

    0

    0

    0

    0

    0

    2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部分业务人员信息公开意识、信息安全意识、内容保障能力不强。二是公众对政务公开的参与度、获得感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各部门相互协调、配合仍有肠梗阻,还需要采取更加行之有效的方式完成政务公开工作。

        改进情况:一是加强各部门信息的审核和监督。对各个部门的政务公开部门文件、行政权力等栏目信息进行严格的审核,确保其与县政府的信息公开目录要求一致,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二是持续完善依申请公开协办、报备制度,进一步提升各部门沟通力度。三是进一步落实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利益相关方列席政府会议、社会评议等制度,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受众广、传播快的特点,对一些群众关注度高的工作,提高群众关切回应速度,拓展更加丰富多样的政民互动和公众参与形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创新工作。今年以来我县加大重点领域政务公开力度,多次召开政务公开培训会,指导单位及时发布社会救助、社会福利、老年人福利、社会组织等重点信息。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和政务公开向村务公开有效延伸工作,建立学校、医院等35家企事业单位信息平台,实现所有村社区信息公开全覆盖。

    凤阳县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