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阳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7 10:28 信息来源: 凤阳县医疗保障局 编辑:医疗保障局 字体:【  

     

     

    本报告根据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凤阳县医保局政务公开办公室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1月1日起至2021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以从凤阳县医疗保障局网站信息公开板块(网址:https://www.fengyang.gov.cn/public/column/161055650?type=3&action=list&nav=4&isNianbao=1)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凤阳县医保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凤阳县府城镇新城区行政服务大厅三楼,联系电话:0550-6738687)。

    一、总体情况

    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深入推行政信息府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按照上级工作要求,认真组织学习并对照文件精神,积极有序稳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县医保局深入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和结果公开、管理和服务公开,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全年主动发布各类政府信息152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全年通过网络平台、信函等方式收到信息公开申请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为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及时、准确,我局制定了县统计局政务信息公开制度,明确规定了相关股室报送政务信息的时限和数量,确保了网上政务信息的及时更新和充实。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加强互联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做到权威准确、内容全面、便于获取利用。不断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加强互联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与政务服务平台融合,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在线办理水平的要求。        

    (五)监督保障。建立健全内容发布、保密审查、考核评议等工作机制,配齐配强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加强信息公开队伍建设。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根据机构改革和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确定专职人员负责信息收集报送。及时对单位各信息栏目进行检查,对信息发布不规范不及时的抓紧整改。二是规范制度建设。严格政务公开工作中的制度规范,加快将政务公开要求固化到现有工作体系中,推动政务公开工作与单位日常运行相结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1年,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进展,但离县委、县政府和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有:一是公开内容需进一步规范,制度要进一步完善;二是日常监督检查力度需要进一步强化;三是业务培训不够系统;四是信息公开和更新还不够及时。

    (二)改进措施

    针对以上问题,我局将采取以下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培训力度,有针对性地举办信息公开研讨活动,组织人员学习借鉴其他部门的好做法,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二是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及时更新政府信息,主动及时向社会公开可以公开的信息,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和及时性。三是不断拓展信息公开途径,丰富公开形式,特别是进一步公开信息公开流程,拓宽公开渠道,确保操作简便明了,利于查找。四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评议制度,将评议监督工作常规化、日常化。五是积极协调相关股室密切配合,齐抓共管,提高政务公开管理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凤阳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