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阳县医保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30 18:01 信息来源: 凤阳县医保局 字体:【  

    凤阳县医保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凤阳县医疗保障局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1月1日起至2023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以从凤阳县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板块--凤阳县医保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栏目https://www.fengyang.gov.cn/public/column/161055650?type=3&action=list&nav=4&isNianbao=1)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凤阳县医疗保障局联系(地址:凤阳县行政服务大厅三楼,联系电话:0550-6738687)。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凤阳县医保局认真贯彻落实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加强民主监督,进一步巩固政务公开成果,规范政务公开内容,创新政务公开形式,突出政务公开重点,提高政务公开水平,增强政务公开透明度。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共发布信息151条,开设“织密基金监管网 共筑社保医保防护线”和“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2个专栏,向社会主动公开本单位职能、机构设置,医疗保障工作发展规划,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财政预算、决算信息,医疗保障政策措施及政策解读等相关情况。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今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败诉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按照凤阳县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要求,及时调整县医保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严格落实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人员具体负责,各股室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精神,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有关内容应公开尽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严格落实有关规范信息公开平台的有关事项,相关政务信息通过县政府部门网站予以发布,完善信息发布审核机制,优化政务公开各版块栏目内容,保证政务公开工作及时准确进行,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实效性和全面性。

    (五)监督保障。凤阳县医保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明确相关信息公开任务,定期做好公开情况自查自检,确保政务公开内容合法、规范、及时、有效,推动政务公开工作与单位日常运行相结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依法主动公开信息的力度需进一步加大。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政策解读不够全面规范。

    改进措施:一是聚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抓好医保高质量发展信息公开,进一步提高主动公开内容的系统性全面性,不断  提升政务公开实效。二是丰富政策解读。运用文字图片解读、漫画解读、在线访谈等方式,丰富解读形式与公开形式,提高政务公开管理水平。

    改进情况:通过改进多渠道开展政策解读。一是单位主要负责人解读。依托县政府网站,围绕政策背景、出台目的、制定依据、保障措施等,进行详细、深入解读。二是图文解读。提高政策易读性,确保让群众看明白。三是媒体解读。通过新闻发布会,将政策的内容、涉及范围、执行标准等事项诠释清楚。通过多种方式不断提高医保政策的传播力、影响力,提升群众获知政策便利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创新工作。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推动公开常态化。召开工作会议对工作情况进行安排部署,及时跟进、及时整改,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实。二是落实制度规定,推动公开标准化。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流程,明确了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三是聚焦关键领域,推动公开重点化。紧贴群众实际需求,拓宽公开渠道,增强政务公开的针对性、实效性。

     凤阳县医保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