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阳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9 09:19 来源:凤阳县城管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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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告根据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和有关统计数据形成。本报告由县城管执法局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1月1日起至2022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以从凤阳县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板块(网址:http://www.fengyang.gov.cn/zwgk/index.html)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凤阳县城管执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凤阳县中都南苑农贸市场三楼,联系电话:0550-2223658)。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我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规范政务公开工作,强化信息公开审核制度,严格按照审核程序,进行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县城管执法局意见征集与反馈、城市综合执法领域信息,供公众查阅。积极做好主动回应,做好转载城市管理领域上级文件、上级政策解读等。及时更新2022年权责清单,并根据最新权责清单更新信息公开目录 。2022年以来已完成政务信息大气污染防治、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等全局各类政务公开信息400余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2年度,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按照便利、实用、有效、规范的原则,及时做好各类信息的更新工作。同时,通过宣传栏、张贴海报等形式,加大宣传城市管理工作,为政务公开工作开展营造良好氛围。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一是完善县政府网城管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相关栏目内容,做好信息发布的审核;二是充分发挥12319电话热线及时回应社会公众关注热点、群众政策咨询、意见建议、诉求举报等。

    (五)监督保障。优化信息公开审查流程,推进信息公开审发监管制度建设。做好每日监测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整改,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稳步推进。严格执行经办人拟稿、负责人审核的“先审后发”制度,对文字内容、审发程序等实行专人监督和管理,做到目标明确、责任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7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2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公开信息的时效性不够强;二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还需要增加;三是宣传和引导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

    针对上述问题提出以下几点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局办公室和各股室之间联系,及时将各股室生成的信息及时发布到网上,尽量做到信息生成与发布保持同步。二是加大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使社会公众对这项工作有进一步的了解和更深的认识,引导公众正确使用信息公开的政府服务职能,为生活、工作提供便利。三是注意借鉴兄弟机关单位的好做法,收集新情况,总结新经验,认真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职责,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为广大社会公众做好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城管执法局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凤阳县城管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2年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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