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19 09:47 来源:凤阳县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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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告根据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的要求,由凤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编制。全文包括六个部分: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及其他需报告事项。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11日至202012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以从凤阳县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板块(网址:http://www.fengyang.gov.cn/public/161055526/1109725059.html)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凤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凤阳县辅仁路与惠政路交叉口,邮编:233100,电话:05502225950)。

    一、总体情况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凤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进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重要工作。我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492号令)的要求,认真组织学习并对照文件精神积极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我局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为小组组长,办公室全体工作人员为小组组员,按照信息公开的组配具体分工;加强信息管理和审查工作,严格遵循发布信息可靠、真实、有用的原则,建立和完善了信息公开管理制度,不断提升信息公开质量。

    (一)认真做好主动公开

    2020年度,我局努力提升政务公开水平,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截至202012月31日,本年度信息公开目录信息更新量191条。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平台,在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平台开展政策解读、网上调查、民意征集、政务咨询专栏,开展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及时公开意见征集采纳情况。

    (二)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

    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做好依申请公开接收、办理、答复、存档等工作环节,对申请内容复杂的依申请公开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确保落实落细,办理回复完整正确。严格依申请公开办理时限,从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对相关依申请公开信息按规定时限回复。2020年度,我局未收到任何形式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全年未收到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

    根据2020年安徽省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规范要求,及时根据县政府要求对我局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调整,做好新目录上线工作。

    (四)落实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依托县政府门户网和政务服务网,做好市县网站集约化准备工作。为公众在查阅信息、网上办事提供一站式平台,提升了网站整体质量和政务公开的组配完备性。积极开展基本目录新增和重点领域目录修订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管理。根据《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实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基本规范(2019年版)的通知》(皖政务办秘﹝2019﹞41号),在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基础上,参与编制县、乡镇两级重点领域主动公开信息目录,并根据职责任务变化进行动态调整更新。将国家秘密、内部管理信息、过程性信息等依法依规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细化梳理,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细化明确不予公开范围。

    (五)监督保障。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根据机构改革和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确定专职人员。我局由办公室承接此项工作,安排1名专职人员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二是规范制度建设。严格政务公开工作中的制度规范,加快将政务公开要求固化到现有工作体系中,推动政务公开工作与县政府日常运行相结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本年新

    对外公开总数量

    制作数量

    公开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2

    2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9

    0

    1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0

    2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

    195600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对照县政府在各领域推进公开的要求和公众日益增长的信息需求,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差距:

    1、公开工作队伍能力建设需进一步加强

    公开队伍整体的专业化、理论化水平不高,对政策的把握能力不强,处理公开具体工作中复杂问题办法不多,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相对滞后;

    2、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性有待提升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其中:主动公开方面。公开信息的质效整体较低,检索功能还有待完善,信息公开的有效性、便民性需进一步提高。依申请公开方面。对公开申请的审查、处理和证据留存、举证意识不强,答复程序或适用法律不当。

    3、政策解读工作薄弱

    政策解读专业性不强、数量不多,回应质量不高、形式单一,以文字解读为主,结合图表、图示较少。

    (二)改进措施

    针对以上不足,2021年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

    1、强化政务公开责任意识

    建立培训工作常态化机制,经常组织开展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专业培训,不断提高相关人员的政策把握能力、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明确“五公开”的主体、内容、时限、形式等要件,主动做好解读工作。编制重点领域政务公开清单,对公开内容进行动态扩展和定期审查。

    2、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

    继续拓宽优化政务公开渠道,各股室紧密协作,提供政务信息。

    3、完善提升政策文件解读工作

    对专业性强的政策要运用客观数据、生动实例,进行形象化、通俗化解读,把政策解释清楚,避免误解误读,主动引导舆论,为推动政策落地营造良好环境,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对政府工作的满意度。

    4、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认真处理每一件群众依申请公开事项,尽最大可能给予申请人便利。在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把好办理时效关和内容审核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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