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农村工程项目招标管理制度,规范农村工程项目招标采购程序,提高招标采购工作效率,保证工程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安徽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等法律法规和省市文件规定,县发改委联合县财政局、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结合工作实际起草了《关于规范凤阳县农村工程项目招标采购程序的指导意见》,于10月24日和11月3日先后两次向有关部门征求意见并根据意见加以修改完善形成《关于规范凤阳县农村工程项目招标采购程序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将该稿予以公告,征求公众意见。
征求意见期限:2023年11月15日至2023年12月14日。
各利害相关人若认为征求意见稿不符合相关规定或对该征求意见稿有意见建议的,请在征求意见期限内,将意见和建议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县发改委提出,或者通过县政府网站(页面下方的留言)方式提交。
联系人:张傲涵
联系电话:0550-6367500
电子邮箱:fyxggjjd@163.com
地址:凤阳县新城区司法局大楼三楼
附件:关于规范凤阳县农村工程项目招标采购程序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docx
2023年11月15日